质心

考虑一个由质量为 m 1 , m 2 , 的质点组成的系统,如图 1 所示,并设每个质点的位置由其自直角坐标系原点引出的径矢 𝐫 确定。

图 1

该质点系的质心是由以下表达式定义的一个点:

我们可以证明该点具有如下性质:如果我们将每个质量乘以从质心到该质点的向量,则这些矩乘积之和为零,因为: 如果我们将 r c r 用系统的直角分量表示,我们有: 代入公式 (1) 并使各分量相等,我们有:

由于质点受到的重力与其质量成正比,可以看出,在所有可以假设重力构成平行力系的场合,质心与重心是重合的。因此,在工程实践中,重心质心这两个术语经常作为同义词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