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质点的虚位移原理

考虑一个可以自由向任何方向运动的质点,它在合力为零的一般力系作用下保持平衡。在图 1 中,示出了该力系中的一个力 𝐅 及其三个直角分量。

现在我们设想给该质点一个任意的微小位移 δ 𝐬 。这种位移是任意的,意思是它可以是任何方向。

图 1

接下来,我们计算在位移 δ s 期间,力 𝐅 所做的功 δ W 。该功 δ W 𝐅 δ 𝐬 的标量积。 δ W = 𝐅 δ 𝐬 .

对于力系中的所有力: δ W = F δ 𝒔 .

将其写为沿直角坐标系的分量形式,我们有: 其中 R x , R y R z 是该力系合力的直角分量。

如果我们考虑作用在质点上的力构成平衡力系的情况,我们有: R x = 0 ; R y = 0 ; R z = 0 。因此,对于任意的 δ x , δ y , δ z 值,都有 δ W = 0

接下来,我们检验逆命题成立的条件,即在何种条件下,陈述 δ W = 0 是系统平衡的充分必要条件。可以看出, δ W = 0 不足以保证平衡的唯一情况是其中一个位移分量为零。例如,如果 δ x 0 ; δ y 0 ; δ z = 0 那么在存在力分量 F z 的情况下, δ W 仍可能为零。然而,如果在我们对位移 δ s 的定义中,要求 δ x , δ y δ z 均不为零(这正是我们用“任意”一词所暗示的),那么表达式 δ W = 0 就成为了质点平衡的充分必要条件。

因此,我们将自由质点的虚位移定义为满足 δ x , δ y δ z 均不为零的任意微小位移。我们使用记号 δ 𝐬 而不是 d 𝐬 来表示该位移是任意的,并且可以取任何方向。

因此,虚位移原理1指出,自由质点平衡的条件是,在质点的任何虚位移上所做的功应该等于零。 δ W = ( F x δ x + F y δ y + F z δ z ) = 0 δ W 称为系统的虚功,上述原理通常被称为“虚功原理”。


  1. 这一虚位移原理在某些书中被称为“虚速度”原理。当然,无论人们设想是给系统的各个点赋予一定的速度,还是赋予一定的位移,该方法的应用都是相同的,因为各个点速度之间的比例与这些点位移之间的比例是相同的。↩︎